实验教学与网络信息中心电视卫星接收系统管理员工作职责

1.认真遵守和履行学院及本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
2.负责卫星地面接收站,教师公寓楼电视信号接收设备、电视信号解码设备、电视接收线路设备等的检查、维护和更换工作。

3.负责记录电视线路的布线和走向,记录设备维护和使用情况。

4.每周检查一次卫星电视接收及转播情况,保证教师公寓楼电视接收信号正常,能正常收看电视节目,并做好检查记录。

5.负责处置与电视接收设备及线路相关的各种报修,及时恢复电视信号输出,设备出现故障时,要及时维修。

6.严禁在电视转播系统中擅自接入其它播放设备。

7.严禁在电视转播系统中擅自接改变转播内容。

8.完成与卫星地面接收站业务相关的其它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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